党委巡察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及学校党委和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督办学校党委和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决定事项;
(二)负责安排和落实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向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
(三)统筹、协调、指导、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
(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协助、支持巡察工作,推动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机制;
(六)负责巡察工作理论研究、政策调研、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党委巡察办公室和巡察组党建工作;
(九)办理学校党委和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