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计 处 简 介
审计处是在校长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学校和所属部门、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实施内部审计监督的专门机构。审计处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校长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审计处的主要职责:
(一)对学校及其所属部门、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1.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2.预算执行和决算;
3.各项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4.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5.建设、修缮工程项目;
6.对外投资项目;
7.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
8.经济管理和经济效益情况;
9.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
10.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审计事项。
(二)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向学校报告审计调查结果,提出加强管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