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77779193永利集团分子诊断工程研究中心平台建设”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招标人为77779193永利集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际招标。诚邀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77779193永利集团分子诊断工程研究中心平台建设
2.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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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9-214CFD202101
3.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4.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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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79193永利集团分子诊断工程研究中心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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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供货期:国产设备1个月内、进口设备三个月内供货并验收合格。
6.质量标准:符合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3.2 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4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3.5 单位法人、负责人、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3.8 投标人应通过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同时应按规定于投标前在必联网(http://www.ebnew.com)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hinabidding.com)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是否注册成功可与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查询,未注册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9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8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产品生产制造设备及生产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两个月的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 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依据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6:00前。
3.1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 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14 国产装备由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代理商投标,进口装备由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代理商投标,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3.1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6月22日起至2021年6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9:00至16:00;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为:吉林市深圳街98号大仝大厦24楼招标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需携带以下材料:
4.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4.2 《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产品生产制造设备及生产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
4.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5 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8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4.6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截止时间及送至地点:所有投标书应于2021年7月14日北京时间10:00分之前递交,超过该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送至地点为: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8楼会议室)。
6、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21年7月14日北京时间10:00分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开标点为: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8楼会议室)。
7、 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中国国际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财经报网。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洽购标书地点:吉林市深圳街98号大仝大厦24楼
联 系 人:张悦、兰亚珍、韩改红、李新民
电 话:0432-62045111